2008年9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庭内外
少年犯罪令人心惊 法院判决宽严相济
张鑫

  近日,临海法院判决的一起10名中学生合伙抢劫案件,让我们扼腕叹息的同时,也给学生家长以警醒。
    金某等10人分别来自三个学校(其中两人刚被学校开除),年龄最大的也才刚满1 7周岁。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,农村的父母咬咬牙将他们送到城里的学校。由于学校与家庭监管的脱节,这些孩子经常逃离学校,生活费不够上网、娱乐的开支,就萌生了抢劫的念头。今年1月份至3月初,这些少年携带刀具多次拦截中小学生,采用威逼和搜身等方式强行索要现金和手机、mp3、mp4等物,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。
    案发后,这些学生的家长都还不知道孩子长期旷课,怎么也不相信孩子会做出犯法的事来。
    在此案审理期间,少年庭的法官们没有就案办案,而是对被告人的学校、家庭开展社会调查,并逐个找被告人谈话,促其认识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。经过法官们的细致走访调查,10名被告人均痛哭流涕表示一定悔过自新,他们的家长也都出具书面保证。其中一位家长写到,由于自己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沟通,致使孩子滑入犯罪的深渊,打算从此放弃在外经商,好好陪儿子读书。
    最近,临海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,除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3名被告人被判实刑外,其余7名均被宣告缓刑。